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22年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有效破解教育、卫健系统紧缺人才引入难题,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招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校园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组织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快捷、有效、规范的“校园招聘”一个工作日审批工作机制,有效破解教育、卫健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难题。
三、优化招聘范围
(一)教育系统招聘范围:由全州普通高中拓展到全州高职院校、职业高中以及初中急需紧缺专业。
(二)卫健系统招聘范围:全州各级卫生医疗事业单位。
四、优化招聘对象
(一)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985、211、“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院校限制。
(二)卫健岗位招聘对象: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培生。
五、优化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征集(每年8月初以前完成)。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下发征集“校园招聘”计划通知,明确各阶段时限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征集“校园招聘”计划。
(二)用编计划审核(每年9月底前完成)。用编计划采取分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县市、乡镇岗位的用编计划由县市编制部门审核;州级岗位的用编计划由州编制部门审核。编制部门收到用编计划申请后于一个工作日内研究批复用编部门用编计划。
(三)招聘计划汇总审核(每年9月底前完成)。县市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县市教体、卫健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于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后,分别报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州属各学校、各卫生医疗单位拟订招聘岗位后,分别报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审核。
(四)招聘计划上报审批(每年9月底前完成)。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完成“校园招聘”计划汇总审核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请示以及招聘计划岗位表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招聘计划请示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优化组织实施
(一)每年9月底以前,州人民政府收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校园招聘”工作计划后,由州人民政府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及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工作的政府领导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特别重大的报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二)每年9月底以前,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发布本系统的“校园招聘公告”。其中,由州教育体育局统一发布全州教师岗位的“校园招聘公告”,并根据各招聘单位意向,组织相关单位到部属6所重点师范大学以及相关院校开展校园招聘。由州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全州卫生岗位“校园招聘公告”,根据各招聘单位意向,组织相关单位到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校园招聘。
(三)在每年的校园招聘过程中,经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作为拟招聘人选,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乡镇岗位同时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拟招聘人选属应届毕业生的直接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毕业后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拟招聘人选属往届毕业生的及时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程序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化“校园招聘”工作实施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须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校园招聘”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将本年度的招聘情况及时报州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州委组织部和州委编办。
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校园招聘”一个工作日审批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对执行不力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