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2022年5月31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令
2022年 第4号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4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部 长 唐仁健
自然资源部 部 长 陆 昊
生态环境部 部 长 黄润秋
海关总署 署 长 俞建华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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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叶晔 沈凯丽(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