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南省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文明办、乡村振兴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和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总结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增强青少年乡村振兴意识,培养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谱写好美丽中国建设的云南篇章,现组织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乡村振兴局、中国美术学院联合在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二)技术指导单位:中国美术学院。
(三)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学院社会合作处。
二、征集作品
各类绘画作品。
三、征集对象
云南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作品评审: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三)获奖公布:2022年11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云南省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方案》(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各司其责,积极协作,主动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文明办要加强指导,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宣传推介好当地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教育部门要宣传发动学校和广大学生自愿投稿参与活动。
(二)请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各学校要按照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主题及相关要求,严格对投稿征集作品的内容、质量等进行筛选把关,确保真实性、原创性、公正性,组织按时投稿,并填报《云南省美丽乡村绘画作品投稿征集报名表》及《XX学校报送美丽乡村绘画投稿征集作品登记汇总表》。
(三)本次活动鼓励大中小幼学生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计划的前提下自愿参与。根据相关规定,初中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等次不纳入初中学生美术展示活动赋分折算范围。
附件:云南省美丽乡村绘画作品征集活动方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9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叶晔 沈凯丽(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