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
通知如下
↓↓↓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22〕30号)要求,省土壤普查办编制了《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以下简称“土壤三普”)
有哪些要点
一起来了解一下
↓↓↓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目的意义
土壤三普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在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全面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其成果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等。
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构建、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八个方面。
进度安排
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启动普查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至2025年完成全省普查工作。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
工作方案
试点范围
云南省2022年在昆明市石林县、曲靖市马龙区、保山市腾冲市、普洱市宁洱县、红河州建水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
试点任务
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总-分-总”的模式开展。“总”:省级整体统筹,统一建设工作平台、统一编制技术规程、统一下发底图和调查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组织完成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的分配下达、统一全程质控。“分”:试点县(市、区)落实完成具体的调查采样任务和成果编制。“总”:省级负责阶段抽查和县级成果验收,并汇总编制省级成果。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更多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