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
2023-08-11 16:47:16 596阅读 发布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州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领导,以大理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护航”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主体责任,州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以推动落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为引领,结合全州产业布局、“十四五”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千方百计发展经济,不遗余力拓展就业岗位,精准有力落实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具体服务保障举措,将各项服务措施精准推送至每一名高校毕业生和重点青年就业群体,确保政策精准供给。要持续保障稳就业资金投入力度,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成效作为重要事项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职责抓好省17条措施的落实,并于每年7月25日、1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钊建,2316369)。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