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03-01 |
云科创发〔2018〕2号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精神,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1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 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创新融资方式 (一)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创新科技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产学研合作。与有关银行及担保公司合作,建立科技领域“投—贷—担—保”联动机制;继续探索“风险金池”机制模式,为科技型企业贷款融资增信,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科技型企业,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加强与云南省重点产业基金母基金的对接,引导优势资源、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有利要素积极参与科技事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 二、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组织开展生物医药产业招商活动。主动加强与招商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依托科技入滇活动,邀请省外重点企业、投资机构等入滇考察对接,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外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完成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年度任务。 三、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 (三)壮大科技服务业。建设覆盖我省半数以上县(市、区)的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进一步加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成果供给和转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根基。对首次升规、且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省财政科技资金给予10万元补助。 (四)推进发展健康服务业。以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这张牌有关要求为指导,加强部门以及省州市三级联动,围绕地方特色资源,开发一批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品种,推动彝药、傣药、藏药等民族医药发展,扶持民族药医院制剂开发与使用。同时,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五)继续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加强对州市、省直部门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指导、督促,健全完善季度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州(市)要成立专业的科技统计部门。落实对全省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前100名规模以上重点产业企业,省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的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对首次升规、且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科技资金给予10万元补助,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六)推动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创新和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关政策。加强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投入补助等普惠性政策的宣传服务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 五、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七)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聚焦经济建设主战场,集中财力,重点突破,引导科技资源和科研能力转移到市场主体之中,激发企业科技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八)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建立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不断创新和优化培育服务手段。每年遴选一批符合要求,具有技术创新意识、拥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管理较为规范、有一定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每户支持2万元经费,用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检验检测、研发经费归集所需的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等相关支出。到2020年,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1500家。库内企业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对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对规模以下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 六、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九)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打造云南“绿色食品牌”,启动实施“生物种业及农产品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核桃、茶业、咖啡、水稻等4个产业开展全产业链科技创新。组织实施农业领域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围绕特色牧业资源开发利用、花卉新品种选育及高效生产、蔬菜作物育种与高效安全栽培、特色植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支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和价值链。 七、深入推进“三大战役” (十)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带动各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排头兵。 (十一)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优先支持重点县、市、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特色小镇等的支持力度,加强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加快产业培育和专项升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十二)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集中科技创新资源,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促进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聚集发展,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快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一期)建设,完成投资10亿元。 八、鼓励创新创业 (十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推动《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工作,继续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确保完成重点任务和重点指标。进一步调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动性、积极性,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引导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十四)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进一步聚焦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转化等一体化协同创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等“五链”融合,着力培育云南创新发展新动能。 (十五)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出台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启动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对全省科技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十六)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国内外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团队入滇落地,汇集创新资源,推进科技入滇常态化、实效化。 (十七)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和创新政策,重点建设科技创新专业人才、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管理服务人才“三支队伍”。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引进及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年度云岭英才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工作。做好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优化营商环境 (十八)优化“放管服”工作。加强对州(市)和有关园区区域创新工作的引导,不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县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好支撑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十九)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化工作。建成集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评审、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各类认定工作等于一体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省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申报、评审、立项、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科研诚信、监督检查、验收等)信息化管理。在纵向上实现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计划、科技人才、科技成果三类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与国家科技报告系统的对接。在横向上实现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协同办理的对接。 十、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任务落实。各州(市)科技局和有关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新时代云南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各州(市)科技局和有关园区管委会要做好工作总结和成效宣传,每季度向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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