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推进督查方案的通知
2018-11-21 10:30:29 1391阅读 发布地区:

厅有关处室,省情报院、发展院: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以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督查计划》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改革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抓好2018年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督查工作,现将《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推进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19日

 

 

抄送:厅领导。

云南省科技厅2018年《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推进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督察计划》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改革督察工作的通知》,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切实发挥改革督查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追效问责中的作用,省科技厅将对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专项督查。特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云政发〔2017〕12号,以下简称《2.5%方案》)《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3号,以下简称《成果转化方案》)各项任务目标,强化督查责任,明确督查内容,健全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确保两方案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全社会研发投入扩大规模,投入强度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有序推进。


二、专项督查内容

根据2018年第一、二季度R&D经费投入统计监测数据,针对《2.5%方案》制定的13条政策举措和6条保障措施任务分工,督查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所涉及推进《2.5%方案》落实工作情况,包括为增加本区域、本行业全社会R&D经费投入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以及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实的整改计划。


根据2018年第一、二季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针对《成果转化方案》,督查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所涉及推进《成果转化方案》落实工作情况,包括为推进本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以及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实的整改计划。


三、督查对象

(一)16个州(市)人民政府;

(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督查方式

(一)面上督查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请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2.5%方案》《成果转化方案》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并报送书面材料。


(二)集中督查

召开督查工作会集中了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进展以及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重点督查

对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5个州(市)和教育厅开展实地督查,查阅有关文件台账,强化痕迹督查,压实主体责任,检查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情况,确保《2.5%方案》《成果转化方案》各项任务目标有序推进。


(四)个别访谈和实地抽查

根据2017年各行业、各地区研发经费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以及2018年研发投入季度监测数据,结合面上督查和集中座谈反馈的内容,按照2个方案任务分工,对教育厅等重要政策举措和保障措施的牵头部门进行个别访谈,对部分创新机构进行抽查。


五、进度安排

2018年9月,由厅领导主持,召开省直有关部门集中督查,并完成个别访谈。(创发处组织,已完成)


2018年9月-10月,由厅主要领导和分管厅领导带队,对重点州(市)和省直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创发处负责,有关单位和情报院配合)


2018年11月,根据督查各州(市)、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创发处负责,情报院、发展院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和落实攻坚期”“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省委2018年改革督查计划,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督查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确保督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务求实效。紧紧围绕督查内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查了解实际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投入更多精力抓督查调研,切实解决方案落实中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报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改革落实情况将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年度改革工作的重要依据。专项督查结束后,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整改措施的督查报告,经省科技厅领导同意后报送领衔省领导审核把关,报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中研发投入督查总结需报分管副省长先审后再报)。                    


附件

督查计划表

 

督查名称

牵头单位

对象范围

起止

时间

督查带队领导

参加人员

《实现2020年全省R&D经费投入占GDP2.5%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督查

 

云南省科技厅

昆明市

红河州

2018年9月-10月

省科技厅徐彬厅长

 

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情报院,省科技厅创发处、奖励办各1人。

曲靖市

教育厅

省科技厅李松林书记

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情报院,省科技厅创发处、奖励办各1人。

玉溪市

楚雄州

省科技厅赵志武副厅长

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情报院,省科技厅创发处、奖励办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