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实施农村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为抓手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持续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加强对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对辖区内金沙江流域的鹤庆县、宾川县、祥云县3个县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我州29.24%的国土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召开大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深入推进《大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实施。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试点为重点,启动项目督办工作,切实推进中央财政农村节能减排资金项目的实施。统筹规划、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环境整治任务,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按照中央财政经济建设支出绩效评价要求,组织开展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估。
统筹推进全州生态创建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定全州生态创建的目标任务,严格任务落实,将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县市政府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及县市综合考评内容。深化创建工作,洱源县被列为云南省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4个备选县市之一,并完成省级组织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剑川县启动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编制完成剑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并通过省级组织的专家评审;永平县、云龙县、宾川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漾濞县顺濞镇等19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考核验收;南涧县省级生态文明县申报工作通过州级审查,并申报省级技术评估,弥渡县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县申报材料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6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92个、州级生态村814个、州级生态文明示范村100个,全州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比例达到50%,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比例达到83.6%。(大理日报 通讯员 郑学美 见习记者 李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