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管理,省科技厅委托相关单位对实施到期的2019年第一批项目进行了验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省科技厅将对该批项目确认通过验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梁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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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2019年第一批验收项目汇总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