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yhzcszhc@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意见反馈”。
附件:1.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