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规定,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云南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省局组织制定了《云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和要求(试行)》和《云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试行)》,现予发布,请相关单位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和要求(试行)》.docx
2.《云南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试行)》.doc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