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云南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和《云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紫皮石斛(齿瓣石斛)和三七(饮片)两个中药标准已完成专家审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现予发布,自2021年12月7日之日起执行,标准正文见附件。
由原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紫皮石斛(齿瓣石斛)中药材质量标准(云YNZYC-0329-2010-2016)、紫皮石斛(齿瓣石斛)切片(云PZGF-0001-2016)、紫皮石斛(齿瓣石斛)干条(云PZGF-0002-2016)同时停止使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产品可按原标准检验。
特此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