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2-28 16:49:00 726阅读 发布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云科合发〔2021〕1号)和《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3号),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程序

(一)网络填报

1. 2022年2月28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6.52.249.142,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

2. 申报类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没有注册信息系统帐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3.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推荐部门方为网络填报完成。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3月28日23:59前完成上述填报程序,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

(二)在线审核

1. 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网络填报完成3个工作日之内。

2. 推荐部门审核截至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23:59,逾期不再进行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3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鼓励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附件材料须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七)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一处提交有关材料。

(八)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四、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1.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一处:黄威林,0871-63101520

省情报院:肖敏0871-63113392

2.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一处:王翠,0871-63138908

省情报院:肖敏0871-63113392

3.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一处:孔寒,0871-63138908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郑红梅0871-63128575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1.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申报指南(点击下载)

    2.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指南(点击下载)

    3.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申报指南 (点击下载)   

    4. 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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