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2号),2021年,经过申报受理、材料审查、厅务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厅认定云南省大姚县昙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才荣等2003名同志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认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
二、请各位科技特派员珍惜荣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制,做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管理、经验总结、绩效统计等方面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通知并督促被认定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登录http://www.yn12396.com(云南农村科技服务平台),填报有关信息,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有关登录方法、填报要求请登录邮箱:ynkjtpy@163.com,密码:ynkjtpy321,下载《科技特派员操作手册》帮助文档。
五、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到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统一领取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科技特派员认定证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8号。
六、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茶本平,0871-63124220(兼传真)
龚力波,0871-63161337
严 娟,0871-63161337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任宏程,0871-6313440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