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云科创发〔2018〕5号)要求,为规范2019年度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支持的对象
1.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投融资机构
创投机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3类)、银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2.获得投融资机构支持的科技型企业
本通知中的科技型企业主要指:
(1)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认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中药材科技示范园、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科技型加工企业、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获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等视同为科技型企业。
(3)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视同为科技型企业的企业。
(二)支持的产业重点
1.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
2.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云南省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原特色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
(三)其他要求
1. 部分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须低于60%(含,具体参照附件要求)。
2. 提供的科技型企业资质证明应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时间范围
(一)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
主要用于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中间费用补助、科技小额贷款风险补助、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助3类)、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费补助、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
(二)专项资金补助时间范围
业务发生时点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期间。经评审符合补助要求的,将列入以后年度科技财政资金预算予以拨付。
三、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报所属项目推荐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委办厅局、省属事业单位、省属企业、中央驻滇单位、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项目推荐部门作为项目组织审核推荐部门,应签署具体审核推荐意见,并把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材料格式请从省科技厅门户网项目申报系统http://dzzw.ynstc.gov.cn/eWAP/→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栏目中下载或本通知附件下载。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填报
2019年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继续实行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登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dzzw.ynstc.gov.cn/eWAP/进行填报。网络填报内容务必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以免影响申报材料的后续审核。
网络受理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8:30至2018年5月30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2.纸质材料报送
请项目推荐部门将上报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5 月10 日8:30至2018年6月8日18:00期间,报送到省科技厅一楼政务大厅服务窗口(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厅1楼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871—63138696
(二)技术支持电话:0871—63139770;QQ:10583660,577039288
(三)云南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人:王冀芳,0871—63160562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