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第9号公告)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专家组评审、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普洱市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云药之乡。
云药之乡建设周期为3年。请相关州(市)科技局和云药之乡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好云药之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云药之乡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8年认定云药之乡县(市、区)名单
序号 | 州(市) | 县(市、区) | 认定品种 | 重点品种 |
1 | 普洱市 | 宁洱县 | 白及、黄精、云茯苓 | 白及 |
2 | 大理州 | 漾濞县 | 丹参、重楼、续断 | 丹参 |
3 | 文山州 | 西畴县 | 山豆根 | 山豆根 |
4 | 临沧市 | 耿马县 | 重楼、铁皮石斛、滇鸡血藤 | 重楼 |
5 | 曲靖市 | 马龙区 | 重楼、金铁锁、附子 | 重楼 |
6 | 楚雄州 | 楚雄市 | 黄精、紫丹参 | 黄精 |
7 | 红河州 | 弥勒市 | 灯盏花 | 灯盏花 |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