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2017年2月《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的通知》印发,对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的机制进行探索,全省30多家机构参加了试点。试点工作在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印发,同年年底,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启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新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自即日起,我省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试点工作结束,原有关机构不再使用云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名称。各有关机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0871-63155414。
此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