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3-29 15:39:26 803阅读 发布地区: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4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3〕15号)精神,切实做好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作出的“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走在前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统筹推进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给绿水青山“定价”,为洱海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为建立健全全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大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整体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洱海流域特征,做好顶层设计。省级制定规范,州级组织实施,流域县市抓好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

——坚持资源共享、系统调查。立足现有基础数据,建立完善部门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必要的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信息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规范核算数据来源,确保核算数据合理、完整和适用。

——坚持动态对标、科学合理。持续跟进国际和国内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的最新变化,积极配合省级及时优化核算体系和技术方法。开展广泛调研论证,初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规范。

——坚持统筹谋划、探索应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政策制度创新探索,鼓励洱海流域县(市)选取基础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领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试点,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配合省级构建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初步形成一套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建成一支专业化核算队伍,研究搭建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化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核算结果应用和探索实践。


二、核算时点和区域范围

(一)核算时点。以不受疫情影响的2019年为核算基准年,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开展2019年、2020年、2021年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使用的核算数据参考2019年、2020年、2021年现有资料,辅以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

(二)核算区域范围。以洱海流域范围为特定地域开展核算。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参考国家和各省(区、市)相关核算规范、技术指南,针对洱海流域生态系统特点,以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固碳、绿色产业产品供给、景观服务、文化服务等生态系统服务为重点,配合省级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动态跟进国内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成果,持续优化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技术方法。(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林草局,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配合,2023年3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生态产品信息调查。明确核算区域内的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与分布,绘制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图。制定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调查手册,确定参数调查监测方法,收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所需要的统计数据、监测资料、基础地理信息图件等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形成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数据体系和流域生态产品清单。(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统计局、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上海交大大理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监测站、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配合,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依据流域生态产品清单成果,运用科学的核算方法进行实物量、价值量核算,形成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完成州级审核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配合,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能力建设。总结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经验,配合省级制定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推进核算标准化。根据省级开发核算业务化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数据在线填报和动态核算结果的可视化展示,对洱海流域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组织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培训,做好人才技术储备。(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林草局、上海交大大理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监测站、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省环科院洱海研究中心,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配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州人民政府和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在规划、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应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产品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生态产品保值增值。(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州直有关部门,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调整充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州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洱管局、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和核算结果应用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由州生态环境局李利彪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定期组织召集成员单位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谋划,及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州级有关部门、驻大理各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组建州级技术团队,参与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核算方法、制度设计、成果审定、系统开发等方面研究,提高核算的科学化水平。指导收集核算资料、数据填报、实地观测、补充调查,为核算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资金保障。州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及技术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核算业务化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核算指标参数的研究调查与实测、业务化培训及核算结果审定,核算结果应用试点推进等。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经费保障,确保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应用和探索实践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对核算技术队伍的专业培训,指导形成稳定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队伍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宣传作用,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及主要职责



附件

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苏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 组 长:管金堂 州政协副主席、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自清海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跃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利彪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茶智锦 州统计局局长

赵国龙 州洱海管理局局长

杨 矗 苍洱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赵腾鹏 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早浩洋 洱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志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富川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董文煌 州科技局副局长

徐淑英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绍波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段 彪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木杏云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时 荣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凤伟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茶学伟 州水务局督查专员

茶加标 州商务局副局长

周丽玲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施 玲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安梅 州能源局副局长

张炳华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武 勇 州统计局副局长

杨桂荣 州气象局副局长

赵 毅 州洱海管理局副局长

唐苍仁 苍洱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欣泽 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院长

朱 江 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州监测站站长

官邦锦 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高级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利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志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设立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技术组和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省级工作专班的沟通对接;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和结果应用,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开展工作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对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和管理,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组建州级技术组,配合省级研究制定核算体系、核算方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核算成果审核,根据省级要求开展业务化核算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协助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参与核算结果审核。

州统计局:配合研究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方法,协助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参与核算结果审核。

州洱海管理局:针对洱海流域生态系统特点,配合研究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协助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配合开展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参与核算结果审核。

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针对洱海流域生态系统特点,配合研究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协助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配合开展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参与核算结果审核。

大理市、洱源县人民政府:配合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和实地观测、补充调查,参与核算结果审核,探索开展核算结果应用试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将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抓实抓细。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技术组

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技术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印红 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博士)

副组长:杨晓雪 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黄 倩 州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科科长

成 员:苏社飞 省生态环境厅驻大理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李 炜 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

       王荣会 上海交大(云南)大理研究院

       王宇昀 州统计局农业科一级主任科员

       李东梅 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高级工程师

       和 弦 省生态环境科研院洱海研究中心工程师

       左艳洁 州洱海湖泊研究院

       张进峰 州生态环境局受理中心工程师

       李 颖 州生态环境局受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协助省级制定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核算方法、制度设计,指导相关县市和单位收集核算资料、填报数据,配合开展实地观测、补充调查,组织审核核算成果,配合开展核算业务化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成果应用等方面研究,组织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培训,为核算提供技术支撑。

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工作组

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结果应用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志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杨凤伟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丽玲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炳华 州林草局副局长

成 员:李 磊 州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科长

       谢雪松 州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科科长

       赵正安 州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科科长

       杨春燕 州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建设科科长

       刘莹珊 州财政局资源环境科科长

      李福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杨建波 州农业农村局环境资源科科长

       何张军 州河长办负责人

      孙一夫 州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科长

      杨剑青 州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唐 辉 苍洱保护区管理局资源环境科科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大理州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开展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探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产品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生态产品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