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德宏州、丽江市、临沧市科技局: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8〕17号)要求,2018年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分配给云南省2个申报名额。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定的申报条件,结合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请昭通、文山、普洱、德宏、丽江、临沧等6个州市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相关州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规定的以下申报条件组织进行申报。
(一)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
(二)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三)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
(四)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和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有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
(五)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为职业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
(六)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请各园区申报单位于2018年5月10日以前通过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将《国家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2份(其中3份为原件)寄送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经省科技厅组织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8号
联系人:全 伟 龚立波
电 话:0871—63161337
邮 编:650021
电子邮箱:ssk63161337@163.com
(二)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吴杰
电话:0871—63163265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11日